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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网站发展情况及对监管的挑战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2011-09-15 01:26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环境的日趋完善,团购这一新兴商务模式在我国正蓬勃兴起。根据购团网的数据,截止至2011年6月底,全国团购网站数量已经达到5251家,仅6月份平均每天新诞生团购网站6.76家。团购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给商家带来切实宣传效果的同时,也增加了交易风险,带来了市场监管问题。下面我们通过研究我国团购行业的发展状况,分析团购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行业监管的应对策略。
  团购本质上是一种新的营销方式
  团购的商业模式为:消费者在某个团购网站上注册一个帐号,团购网站会每天定期发送产品优惠信息,包括美食、美容护理、儿童用品、数码产品等。这些产品的价格一般在正常市场价格的一折到五折左右。消费者通过网上支付或汇款方式将产品款项支付给团购网站,团购网站在收到支付款后遂向用户发送购买验证信息或优惠券。消费者持此优惠券或验证码到对应的商家就可以较低价格购买相应的产品或服务。在我国,团购项目最早兴起于餐饮和美容等服务行业,不过据美团网的数据显示,电子产品、婴儿用品等商品的份额增长的也非常快,有超过服务消费的势头。
  从商业模式来看,团购本质上就是一种新型的营销方式。团购网站提供了一个信息发布平台,将商家的优惠信息呈现给目标客户。由于团购信息是消费者主动订购的,消费者还会主动提供住宅位置、收入水平、兴趣爱好等基本信息,因此这种推广方式比普通大众媒体广告更具有针对性。这次过程中,消费者获得了商品优惠,而商家获得了宣传效果。在此过程中,团购网站提供的是信息发布、用户数据挖掘和代收费的功能。
  可以说,团购模式是乘着电子商务的东风发展起来的。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服务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商务交易的信用保障体系、电子支付体系以及快递体系都日趋完善,用户网上消费习惯也逐步养成,如此种种有利因素才使得团购网站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起来。
  我国团购市场的发展状况
  我国团购市场发展非常迅猛。据团800网发布的《2011年4月中国团购统计报告》数据显示,团购市场销售额今年4月达到6.5亿元,比1月增长了71%。预计2011年团购市场规模总计将突破200亿元。
  但国内的团购网站上基本上未实现盈利。从团购网站的成本结构来看,其主要成本是线下营销人员的工资和给商家的折扣成本。其中线下营销人员的工资又是成本中的大头。如团购网站的鼻祖美国的Groupon公司,拥有7000名销售人员,线下营销团队数量远远超过线上营销人员数量。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国内的团购网站大都还未实现盈利。以糯米网为例,其第一季度净营收为90万美元,而营业支出为460万美元,净亏损350万美元。因此,如何快速盈利仍然是一个突出问题。
  从资金来源看,大部分团购网站都靠风险投资支撑运营。如今年4月,拉手网宣布获得1.1亿美元的风险投资;大众点评网也宣布获得1亿美元的第三轮融资。多家团购网站单笔上亿的融资记录,几乎与早期互联网企业海外IPO的融资水平相当,这也反映了各方对团购网站的高成长和盈利预期。
  我国团购网站的商业模式
  我国出现的团购网站,本质上商业模式基本相同,即团购网站与商家签约,向消费者免费推送商家的打折促销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向团购网站购买打折商品/服务后,团购网站再与商家进行分成。一般团购网站可以拿到优惠券票面金额的40%-50%。
  但在具体运作上出现了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团网。美团网是仿效Groupon建立的最早的团购网站,从成立至今,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等近100家城市开站,员工发展到1800多人。美团网的扩展全部通过在当地建立分支机构,发展销售人员,类似于直营的方式。另一种是窝窝团。窝窝团通过不断收购本地团购网站,来扩充自己的覆盖范围和销售团队,类似于加盟方式。目前窝窝团已经覆盖至200多城市,在每个城市都有服务团队,本土运作非常到位。
  另外,在我国近80%的团购网站没有自己的线下运营团队,虽然名称是团购网站,更像是B2C电子商务网站。不过这些一般是规模比较小的网站。
  团购行业存在的问题
  由于团购网站出现时间短、发展迅速,且市场缺乏规范,因此团购行业在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团购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恶性竞争时有发生。由于团购的商业模式极易模仿,短时间内市场上就出现了数量众多的团购网站。这些网站的商业模式在本质没有太大的差别,造成各网站之间同质化竞争严重。很多规模小的企业只能不断压低,搞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比如,在某团购网站打出的“原价需要3000多元的海南游,现今只需100多元,住宿依旧是四星、五星级的标准”,实则包含着消费者很难注意的陷阱,如一些本应包含着团费中的住宿、交通、景点门票最后都要消费者自己掏腰包等。
  其次,团购过程中的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通过团购网站进行消费的项目一般不能开具发票。如新闻曾经报道,一位女士通过糯米网团购4人火锅套餐,到京城老字号东来顺火锅店消费,用餐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却以“团购项目优惠很多”为由拒开发票。这样就为消费者事后维权留下了隐患。另外,一些团购网站在推荐团购项目时,夸大产品宣传。消费者实际消费时发现名不副实,但在维权过程中团购网站和商家互相扯皮,推诿责任。
  最后,目前的法律法规难以保证用户信息不被滥用。用户在团购过程中,留下了大量个人信息。如一些团购网站专门提供本地化服务,如某条街道附近的打折信息。这样网站就会获得各类用户的地理位置。一些网站在消费者不断购买团购商品的过程中,可以分析出消费者的消费偏好。这些信息与消费者的个人资料,如年龄、职业、收入水平等相结合,对其他机构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目前,我国关于保护这些信息不被团购网站获得后滥用,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规范管理团购市场的若干思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建议:一是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建议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工商和商务等部门,出台团购网站的竞争行为管理规则,对不实宣传、低价倾销等行为进行规范,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清晰界定团购网站和商家责任。消费者维权时不可避免的会遇到找团购网站还是找商家的问题。建议互联网和商业主管部门参考一般商业中商场和商家的权利义务划分原则,明确界定团购网站和商家的责任。
  三是加强我国消费者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我国互联网发展已经超过十年的时间,但是对于如何避免网站滥用消费者信息一直缺乏明确的规定。建议出台相关规定,加强互联网上的消费者信息保护。(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文/石立娜)《关于申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认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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