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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朋网裁员风波调查 中国团购盲目扩张启示录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2011-09-16 11:41
    在大张旗鼓的建站、挖人之后,又开始了大规模裁员。据不完全统计,高朋团购网目前裁员已超过400人。秦皇岛、烟台、南宁等13个地方分站整体被撤,北京、上海、杭州、武汉、福州等众多分站部分裁员。而除少数员工拿到2个月工资补偿之外,绝大多数员工只有1个月或半个月补偿,甚至没有补偿。目前,已有部分被裁员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发不起工资让员工离职
  杨先生是高朋网兰州分站原品质保证部(QA)经理,2011年6月3日被猎头电话通知去高朋兰州站面试,6月4日面试成功,约定基本工资为7000元,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加薪,合同期限3年。并于6月7日到北京总部进行为期一天的岗前培训。
  据杨先生介绍,在高朋工作期间,兰州QA部门工作井井有条,他本人还被选入“西部地区资质特殊规定小组”成员,调研兰州地区的特殊情况,以便公司修改资质规定。“7月26日,传出高朋大规模裁员后两天,高朋西中大区经理苏明凯(现在任高朋全国销售总监)就来到兰州开始裁员,我也在被裁之列,”杨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苏明凯告诉我,我的工作很认真,做得很好,但是高朋现在给我付不起工资了,所以要求我离职。”
  起初苏明凯答应给杨先生一个月补偿,但被北京人事部否决了,通知补偿只有半个月,并表示要拿到离职证明,必须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否则不出具任何证明文件,不给予任何补偿,工资在7月29日截止。“在此情况下,我们兰州被裁员工11人陆续与公司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在此后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及其离职证明里,我的解除原因就是因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决定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同样都是高朋网分站,不同的地区得到的补偿却大不相同。杨先生告诉记者,“上海站补偿2个月,太原与兰州同属一个小组,太原因为‘闹’每人得到2个月补偿,而兰州员工没有‘闹事’就施舍了半个月的补偿。不过,据说8月20号被裁的两名员工得到了两个月的补偿。”
  裁员全是口头通知加威胁
  张亮(化名)是北京高朋总部的员工,4月26日入职,试用期6个月,转正后合同期3年。张亮入职时高朋总部已有一二百名员工在职工作,“当时公司的整体环境不是很好,许多人挤在一个大的办公间工作,办公环境略显拥挤。每天来公司面试的达到上百人,大概每天有一二十人新员工入职。”
  张亮任职高朋商户管理部,商服经理,负责高朋网与商户间问题的处理、协调。“我们部门当初40人左右,现在可能也就剩20多人了,”张亮告诉记者,“北京这边裁掉的可能有100多人,几乎囊括了所有部门,数量这么大的裁员,应该有书面的提前通知。”7月初,张亮被部门外籍主管经理口头通知裁员,理由为能力不足,无法胜任此工作,而张亮也未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据我所知,8月15日前离职的没有任何形式的补偿。”
  同样遭遇裁员的高朋华南区销售员张丽(化名),在接到裁员电话的时候还在拜访客户。“突然一个电话叫我们回来,然后就口头通知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这么大个事,公司连个文件通知或者邮件都没有,员工根本无法信服。”所以,在被裁之后,这些高朋“前员工”还在继续他们的“工作”。
  “后来公司就强行关闭了我们的邮箱、销售系统、内部联系系统,我们就无法工作了,但是客户方面能处理的事情,我们还是照样处理。我们把客户关系都处理得很好,因为考虑到即使我们不做了,这些客户还是可以给在工作的同事。”而这些员工被裁掉的理由是“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值得一提的是,6月份入职的张丽所在的销售部7月份共签回了141个合同,远远超出了高朋64个合同的考核标准。
  “对于这次大规模的裁员,公司的解释是,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是架构调整而已。至于个人被裁的原因,我也很想知道。”张丽告诉记者,“公司要求我们签‘自愿离职’,但我没有签。人事部用尽各种手段让很多同事签,比如‘别人都签了,就你没签;或者如果不签,可能会影响到8月份工资或者奖金的发放什么’等等。”
  张丽也同样提到补偿不均的问题,“公司对所有被裁员工的补偿标准都不统一,桂林只有三天,东莞15天,中山1个月,华南区的其他城市多数是18天,但是上海却补偿了2个月。”
  盲目扩张的恶果
  对于高朋的大规模裁员,一位离职员工认为是“必然趋势”,“首先,高朋前期的准备工作并不充分,为了抢占市场盲目入市,造成没有完全了解市场的情况下被竞争对手牵着鼻子走。其次,在资金投入的方面并不科学,高薪聘请并不了解中国市场的外籍员工来做管理,引发中外员工之间的利益差;高投入的广告并有完全得到意想中的效果,入不敷出;高薪聘请的员工水平参差不齐,拖累公司的整体发展。最后,高朋在中国市场直接套用外国的成功模式,造成水土不服,引发诸多矛盾。”
  关于此次裁员事件,记者联系到了高朋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高朋法人代表欧阳云近期不方便接受采访。对于记者提出的关于裁员事件的问题,该人士给出了高朋的官方回答:“高朋在进行适度的业务优化,以更好地适应中国市场。我们在优化现有的组织架构。近期有部分离职员工对公司有一些诉求,我们本着合理合法的原则,充分认可离职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决定给与其超出法律规定的补偿,事态已经得到圆满解决。”
  8月30日,在大众点评网宣布发力移动互联网的发布会上,CEO张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团购行业的裁员还将继续,预计到明年年底,团购业将只剩下三家左右的团购网站继续竞争。张涛认为,中国与美国国情不同,美国的白领很多,即便在中小城市中,人们的消费能力也很强,因此美国各个城市的团购都可以做起来,而中国的白领人群只有美国的1/3,中国真正有消费能力的城市现在只有30多个。
  “如果团购网80%~90%的收入来自于30个城市,那投入很大的经历拓展80~100个城市,就不是好的战略。更何况团购业的毛利现在都很低,没有超过15%的,团购网站需要承担巨大的人工成本和推广成本,只能依靠融资,一旦融资断裂,很多家就会裁员。”在张涛看来,团购业的洗牌已经开始。他认为,现在行业中有竞争力的团购网站已经不到十家了,很多网站都掉队了,预计再过一年一定会死掉至少一半的网站。
  律师分析:高朋裁员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赵占领,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高朋被裁员工代理律师之一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属于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因破产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经营方式调整等原因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但需要履行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地方分站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员工是与总部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以全国范围内裁员总人数为计算依据,因此高朋此次属于经济性裁员。
  2.高朋只同意支付18天工资的主要理由还是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1、39、40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具备这几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患病、经培训或调岗之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高朋此次裁员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性裁员,应该按照N+1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N指的是工作年限。
  4.如果员工签订离职协议,证明是员工自己主动辞职,而非用人单位辞退,事后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名为主动辞职,实为被动离职。通过特殊方式迫使员工签订离职协议实际上并非员工自己主动辞职,可以通过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源:《电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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