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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价格战“有名无实”吁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来源:长春晚报   2012-09-04 04:30
 

  近期国内电商行业价格战愈演愈烈。在日前于上海举行的“电子商务发展与竞争秩序规范法律研讨会”上,专家表示电商企业应避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误导,同时国内电商行业价格战也反映出当前国内和网络经济相关的法律规制工作严重滞后于网络市场发展,相关主管部门宜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网络市场法制建设的步伐。

  今夏以来,以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为首的电商网站纷纷借网络平台展开大规模价格促销战和公关战。截至目前该事态尚未平息。其中,苏宁易购9月1日再次宣称启动电商大战第二波,号称“将全面刷新全网3C产品新低价。”

  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客座研究员顾国建表示,当前这一轮的电商价格大战传递出了三层含义:一是代表着网络零售商开始挑战实体零售商,二是有战略眼光的实体零售商开始加大力度进军网络零售市场,三是这场价格战已经延伸到旅游市场,旅游业电商企业携程与芒果、艺龙间的价格战近日又有升级蔓延趋势。

  然而,最近这轮电商价格战经一番喧闹下来,消费者却发现几家网站所宣称的“零利润”“最低价”可谓“有名无实”。

  “本以为此次价格战会是创新的电商模式替代传统商务模式的一种升级换代,但最终却失望地发现其实只是一次商业的宣传战。”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刘春泉律师表示。

  在专家看来,此次电商价格大战,主要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造成不正当竞争;二是相关电商网站存在价格误导,有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之嫌。

  “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需要充分的市场竞争,但竞争应是良性的,而不是恶性竞争。”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所主任徐士英表示,充分的市场竞争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促进产业长远发展,而没有规范的恶性竞争则是破坏市场秩序,给产业带来负面作用。

  据专家介绍,目前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2011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7825.6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4.32%。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发展迅速的大市场,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于网络市场发展。

  “在互联网经济领域,我们还没有形成完善且有效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反垄断法律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经济纠纷调解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主任杨坚争称。

  为此,杨坚争呼吁,必须采取切实的措施加快网络市场法制建设的步伐,维护网络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互联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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