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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法律人的新生态

作者:i黑马 来源:i黑马   2013-07-24 01:51

开设法律服务微信公共账户就像一阵春风,吹开了传统律师行业的冰封。据不完全统计和法律有关的微信公共账户就已经突破1000个,预计今年年底会达到3000多个,而在每一个微信公共账户的背后,其实是一个具备一定服务能力的团队或个人。这个数据是非常惊人的,要知道中国总共的律所数量也才两万家左右。在这个法律行业从业者搭上微信这条大船,航向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时刻,我们不禁要问这样一些问题:

  为什么他们会选择微信这个平台?他们通过微信做或者将会卖那些法律服务?这些从业者都是谁,有什么区别?他们的现在的经营情况怎么样?那些选择观望的咨询业从业者为什么不进入微信市场?资本市场如何看待这些企业?……i黑马为你精心解读当法律人遭遇微信时代。
  法律人的隐痛在哪里?
  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多年,存在着不少问题。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微信成了无数从业者眼中的良药。
  首先,新入行者缺乏网络流量。因为中国的在线法律服务行业已经发展了十多年。四大法律服务网站基本瓜分了每天与法律有关流量的绝大多数。新加入这个行业的模式的创新者,即使产品颇有新意,也无法迅速得到用户。
  一些独立开展业务的律所和律师都希望通过网络营销获得业务。但是无奈自己的网站权重太低,外加价格不菲吓跑自己的关键词推广费,导致搜索引擎带给自己的流量非常稀缺。这一切就足以压死新入行的在线法律服务从业者,因此找流量就成了一件大事。
  其次,传统的互联网手段获取案源的效率不高不足以满足整个法律服务行业的需求。传统的在线法律服务网站和传统的律师网络营销手段的案源转化不尽如人意,很多年轻律师用尽大量营销手段,也无法获得满足自己需求的案源,急需要新的接案工具。
  另外,这种来自于网络的案源被律师获取后,客户的忠诚度非常低,如何保有客户,并发展出更多客户是传统模式的一个难题。
  第三,传统律师、法律服务网站和律所品牌建立的渠道手段有限。一方面受制于传统律师行业低调的传统,另一方面确实没有什么特别有效的平台来传播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企业文化。上报等1.0手段显然无法满足律师、律所和新兴法律服务网站建立自己品牌,提升美誉度的需求。
  就在整个行业,新旧胶着的时刻,微信以其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空出世,在整个封闭的市场,老旧的模式中,吹入一股新鲜空气。无数法律服务市场的从业者涌入微信,期待微信能够医治法律服务行业。
  微信,法律人的新生态
  说道为什么选择在微信上发力,每一个从业者都会有自己的理由。广告人出生的yesmylaw老板说这里有流量,高端专业律所说这里有需求,二三线城市的资深律师说这里有案源,而针对微信创业者的服务提供者说这里有微信创业者……也许,他们的理由极度相似,高度重合,但是他们就像放大镜,用他们的实践和思考让我们把微信看的更加真切。
  “这里有流量”
  “当我们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历史就急转而下了。”
  马强是一名上海的创业者,他创立的主做合同审核服,尤其是如何从大批传统法律服务网站的流量绞杀中脱颖而出,就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而在那个时候,移动互联网时代来临了,很多拥有大量流量的传统法律服务网站选择开发APP,来适应用户迁移到手机上的新情况。
  “法律的特性是偶发性刚需,用户没有遇到事儿的时候根本不会多看律师一眼,但当人们遇到事情的时候法律服务需求就非常刚性。”马强的上述判断,让他做出了这样的结论:做一个法律服务类的APP,让人们去选择下载会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独立开发APP很难有什么显著效果,体验也不好保证。
  可是,移动互联网很可能是自己唯一的机会,不做点什么又太对不起一起创业的这帮兄弟。就在迷失之时,一切应验了财经作家吴晓波那句名言:“当我们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历史就急转而下了。”
  是的,微信来了……马强发现微信在短短的时间里在全国就拥有了3亿用户,是唯一一个能够覆盖中国所有城市的APP。他下决心创立了“微法律”这个微信公共账户,在微信上提供在线咨询,法律文档检索等服务。目前用户数已经突破八万人,预计年底可达十万人。
  事实上,马强正在为如何用这些流量和潜在客户购买自己网站的产品,并盘活原有的产品链而努力。
  “这里有案源”
  “律师界有句老话,不入律师行,不知案源贵。”
  “多年来律师都在寻求获取案源的渠道和学习掌握高效的展业方式。事实上,在律师界掌握案源的多寡,往往就是一种隐性的权力。”济南的刘云柱律师这样对i黑马记者说。“年轻律师需要案源来求生,律所主任和团队负责人需要案源来养活年轻律师,从而带动团队的发展,扩大律所的规模和业务范围。否则年轻律师不是转行,就是去别的机构了。事实上,越是从业久的律师,越是需要案源来帮助自己实现更大的抱负”。
  案源如此重要,可是居高不下的案源获取成本让年轻律师们望而却步,而常规的如SEO网络营销手段可能根本就没有效果,而且律师个人也不一定搞得过那些存在近十年的法律大站……“律师界有句老话,不入律师行,不知案源贵。”有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律师告诉记者,有些律师甚至会通过灰色、黑色的手段获取案源……
  但是,微信却可能缓解这种局面。绿狗网CEO张馨心认为“微信公共账户开设成本低廉,微信用户基数大,它交流的私密性、便捷性、及时性都远超同类产品”这些特点使得用户在初期接受法律咨询服务、一般法律服务时有较好地用户体验,容易帮助律师建立同当事人之间的信任。所以,“微信成为案源和法律诉求的洼地,这也是绿狗网经营了50多个细分法律需求的微信账户的原因,努力成为一个优质案源的收发平台。”
  刘律师代表律师也有同样的观点,很多地想要扩张个人影响力,维护好潜在客户的律师都在试图深度触”微“,只是很多运营的方法和手段不如专业的互联网团队。而他自己也在”不务正业“地做这方面的研究,希望能摸索出律师微信营销和服务的新路。
  当记者再次采访刘云柱律师时,他的QQ签名改为了“云柱很忙“。刘云柱通过几个月的持续投入,采用了一些自己总结的运营原则和方法成功地将自己的微信公共账户做到了微信律师一词搜索栏的第一位,这导致的结果就是在采用新方法运营了两个多月后,粉丝量达到了一万一千人(截止到六月份),一度位列搜索榜第一位,累计咨询量超过一万八千余次,刘云柱的五人律师团队日均接受公益咨询200余次(包括电话咨询)。
  虽然还没有赚到钱,不过刘云柱律师表示还要继续运维下去。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律师投身到微信账户的运营中去,因为他们相信,只要时机一到微信一定可以带来案源。
  “这里有需求”
  科特勒在其名著《营销管理》中曾无比坚定地写道:”营销的宗旨就是发现并满足用户的需求“。
  施江南是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作为海归和曾在世界排名第一的律所的律师,我们很容易透过她了解到尚伦是主要从事高端非诉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然而这家律师事务所却在微信端推出了一款名为创业者法律课堂的产品。
  ”我们开设微信公共账户真不是为了获取案源,非诉业务(投融资并购)的展业不太可能通过网络来实现,我们的案源都是通过服务好一位客户,再由这位客户向朋友口碑传播和推荐得来的“施江南律师对i黑马记者解说为什么要推出这个产品的原因。
  ”虽然经济效益上不显著,但是我们仍然选择开设微信公共账户,一方面在今天这个时代,没有一个行业可以抛开互联网独立生长,律师行业也不例外,我们搞好了线下服务,通过互联网提升一下客户体验,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另一方面是主要原因,我们在做早期项目的过程中,发现很多的创业者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聘请律师,也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降低早期项目的风险。他们有需求,我们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而这些创业者大都是微信的用户,我们就想干脆把这些专业知识做成一期期的内容和课程,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工具推送这些知识,给创业者一个在网络上学习和交流的空间“
  经过近三个多月的运营和推广,该账户拥有数千名的创业者订阅用户,已经初步形成在线学习创投法律知识的氛围。也因为致力于满足来自全国各地创业者、基金经理人学习知识的需求,这个账户客观上带给律所品牌美誉度和认知度的提升是难以估量的。
  尚伦的这种通过奉献社会提升影响力的方式不仅仅适用于机构,也适合法律从业者的个人账户。比如,在各大公司法务和年轻律师之间传播甚广的微信公共账户”法秀“就引来了业界的好评。该账户通过翻译国外法律媒体、大公司法务部负责人的文章而把一些先进的经营、执业理念传递给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们。这也为该账户的运营者带来了较大的业界声望和影响力。
  ”法秀的产品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是因为它满足了特定群体的需求,中国的律师缺乏针对自己行业的资讯服务,更没有一个可以分享法律界干货和思想的非学术平台。法秀应用而生,最终通过专精一个领域,形成在网络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业界人士评价道。
  确实是这样,作为社交产品的微信极大地满足了律师维持客户,保持影响力的需要,目前网络上一些优秀律师的个人微信公共账户非常有值得关注的价值,在此就不在一一列举。
  “这里有微信创业者”
  《营销管理》:优秀的企业满足需求,伟大的企业创造需求。
  正如《营销管理》所说的那样优秀的企业满足需求,伟大的企业创造需求。可是谁都知道做到优秀尚且不容易,更别提成就伟大了。但是,创造需求虽然风险极大,但是那背后的惊人回报总是会不断牵扯着人们去冒险和探索,如jobs对于苹果,如昔日那个在加州掘金厂卖水少年……
  知道张静松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在微信法律服务领域提出要开发第三方平台的人。张静松是技术员出生,最初他也认为”微信的确是击中了法律行业的痛点,大家都从自身职业的本能感觉到了微信对这个行业会带来的巨大价值,微信基于沟通和服务为导向的特性蕴含着移动互联网全新的价值,对传统服务行业会带来巨大的变革,而我愿意作为一名参与者来帮助实现这个变革。“
  那时候的张静松也和其它法律服务行业的从业者一样,想着如何通过微信这个平台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需求。可是随着微信公共平台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微信公共账户开始出现在这个平台上,但是受制于律师缺乏互联网经验,法律服务公共账户运营水平良莠不齐等客观原因,很多用户抱怨体验不好,而不少从业者也抱怨微信的现有功能真不给力。这时候,张静松和他的团队开始思索另一种可能,”为什么不去服务这些律师和微信公共账户的运营者们呢?“
  于是,张静松开始全新打造自己的产品,他告诉i黑马记者:”法搜搜平台是一个微信法律公共账户的聚合平台,律师或者法律行业从业者把自己的微信公共账户配上法搜搜的第三方后台可以进一步强化了公众号的沟通服务特性,让微信公众号更适合于咨询服务行业。未来还将形成法搜搜公众号合作联盟,打通彼此的联系,让律师们公众号获得的异地咨询进行流量交换,让律师公众号的效益倍增。“
  目前,通过几个月的推广,法搜搜的产品得到了多个法律公共大号的支持,同时也得到了医疗、教育等同样需要第三方支持的产业从业者的关注。
  微信5.0,是涨潮,还是退潮?
  相比于法律人微信掘金的这股大潮,微信5.0增加支付功能无异于增加了无数从业者加大投入的心气。但是这是梦想,还是意淫,确实是一个难以辨明的难题。
  这其中感到振奋地无疑是那些希望通过微信付费咨询服务获利的人。绿狗网CEO张馨心对记者讲,针对未来的5.0功能,绿狗增加了相应地的法律产品,”绿狗网推出的“私人律师VIP”等产品,一部分功能就是利用微信平台,及时回复用户的法律问题。“
  但是在这个市场上也有一批从业者对法律行业的微信创业持怀疑,甚至是否定的态度。
  他们反对!
  刘德身,吉林长春的一个资深算命先生。中国最早从事在线咨询业务的从业者之一。触网多年的刘大师(他希望我们这么称呼他),几年前创立了一家名为师说师道的网站,目前正在融资。该网站模式非常像淘宝网,上头每天都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算命先生、心理咨询师和律师提供在线的付费咨询服务。就网络上的咨询而言,刘大师向来是异常活跃的,为了自己网站的发展,也购买了大量的推广产品和流量服务(百度网盟等)。但是,微信公共平台全力发展的这两年,他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i黑马记者带着疑问向刘大师提出了这个问题,本以为他会拿出罗盘、黄纸,用神秘主义给我们答案时,他说出了这样一些看法:
  首先、微信用户的付费意愿和能力都不太强,有偿服务的商业生态不成熟。微信用户的客户群和腾讯QQ的用户群匹配度非常高,甚至可能更加年轻,我们的网站申请过Q+服务,我们发现用户虽然有付费的心,愿意给专家的服务付费,但是付费能力不强。因此,这个问题完全可能被微信继承”。
  其次,微信不是一个提供严肃地咨询服务的地方,很多更好地帮助交易双方的功能都不成熟。微信更像是一个玩的工具,我提供专业咨询,人家找专家是来问事解决问题的,你说微信的那些表情之类的娱乐功能有任何作用吗?这就好比ipad虽然功能强大,但是它就是不适合办公。另外,我的网站在提供咨询服务期间,发现很多用户付费都是用支付宝来付费,我Q+带来的用户都不用财付通,要求用支付宝付费,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如果腾讯不支持支付宝,只支持财付通,很多在微信上的付费咨询,可能根本无法实现。”
  第三,没有真正成熟的商业模式和绝对可靠的服务能力。作为对刘大师观点的补充,绿狗网的前市场总监龙涛,认为”目前存在着迷信微信的风气,如果不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或控制律师服务质量的能力,别说建立基于微信的法律服务商业模式,就是借力微信,用好微信这个工具都是不可能的。“
  法律微信创业,投资人眼中的下一个金矿是什么?
  微信的蓬勃发展,带来了互联网人和法律人在微信领域的探索,同时也引来了资本市场的关注。为此i黑马记者采访了启明创投合伙人,长期关注传统行业互联网改造的投资人李佳析先生。
  李佳析认为法律市场的从业者进行微信上的商业探索,仍然会面对他这十年来投资和关注在线法律服务行业时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有:
  首先,法律服务市场潜力巨大,但是服务却难以标准化。法律服务行业是个高度细分和专业的行业。他打了个比方,同样一个法律问题,问五个律师他们很可能会给出五个完全不同的方案。这当然不是说律师不专业,恰恰可能是因为律师在某个细分领域非常专业所致。如何在确保专业的同时,又能能够标准化,这是一个难题。也因为这个,法律服务行业不是一个赚快钱的行业,它潜力大,但是周期长,急功近利,满嘴跑火车的创业者不会受到亲睐。
  其次,这个行业缺少一个法律服务的品牌产品。事实上,大家能记得某某律师,或者他代理过的案子。但是,他真正擅长什么领域,他的团队的服务能力如何一无所知。没有品牌,行业就没有服务标杆,没有标杆,消费者要不凭经验选择,要么瞎撞。
  而且,这个行业非常封闭,互联网发展这么多年,都没有在网络上形成一个有力的法律服务品牌。这是一个巨大的真空。
  第三,微信是个好东西,但不是万能的。这个星球上,还没有通过那一项技术产品就立即搞好法律服务的。
  今天因为微信接近4个亿的装机量,让每一个被关注的律师被装进了消费者的手机里。律师的所思所想和言论,也可能因为打动了某个消费者,而被他热情大方地介绍到自己的朋友圈,这就是熟人推荐的力量,非常让人有想象空间。但是前面两个问题不解决,所有的律师都上线了,消费者仍然会面临选择困难的问题。
  这些原因和理由构成了投资人和资本市场投资这个行业的障碍。
  同时,李先生也向i黑马记者描述了他的眼中所认可的微信法律产品是什么样子的。
  首先,是专业和标准化的,能够依靠自己的产品,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那怕周期很长,只要能够依靠产品逐渐形成某一项服务的标准,并被广大的用户所接受,投资人是会考虑的。
  其次,重视客户体验,用用户能够理解的方式去推广产品,并引导用户去使用产品。
  第三,要有公益心态的创业者及其团队,而不是急功近利地玩票的人,后者在这个行业只有死路一条。
  只要这个产品具备上述的标准,才有可能打动投资人。
  不论,人们怎么样怀疑微信的价值,微信作为一款产品实实在在地改变着这个世界。不少投资基金和投资人都开始关注微信法律创业圈,寻求更多的优质项目。
  微信,律师展业的实验田
  再好的项目,也是人造就的。面对微信带来的巨大商机,更多的律师试图进入这个行业,掘出一桶金。对于新入行的律所和律师,i黑马也专门咨询了一些研究者的意见分享给大家:
  首先判断自己适不适合做微信。原中顾法律网总编辑徐浩然认为:“做好微信营销工作,对律师业务确实有所所进,但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适合这种微信营销,还要综合考虑律师的业务特长,时间成本,及技术开发,推广成本等,微信营销,因人而异,应该根据自己的业务定位,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去使用微信工具。”
  其次,精准定位,有方向,有目的性的运维。认为微信公共账户要想形成自己的壁垒,要想在微信账户上做的更好,走的更远,非得要得到专业资源的支持不可,并且努力和自己擅长的业务结合起来,具体来说就是施江南律师所说的“线下专业素质过硬,线上服务特色鲜明,没有一个优质的业务基础能力,微信低门槛带来的模仿者将很快把你淹没”。
  第三,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徐还认为微信固然强大,能够帮助律师展业,也可以建立和发展品牌,但是仍然要注意这样一些问题。很多律师并不精通互联网技术或者忙于案件没有时间进行推广。另外,不是所有的律师都善于运维和营销。这时候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合作方。如专业的微信微博营销服务机构,优质的传播媒体,技术公司等。
  微信法律服务的从业者纵使没有改变这个世界,如果能够增加一种讲述这个世界的方式,改变法律这种古老语言的叙述途径,也是奇观一件,大功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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