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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的手机实名制

来源:艾瑞网   2010-09-21 11:54
从当前公布的手机实名制执行办法来看,更多还是是相关部门一厢情愿的“霸王条款”,是对下不对上的“掩耳盗铃”举措;对于整顿电信市场以及构建所谓诚信社会,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帮助。

  在媒体诸多关于手机实名制的分析报道中,有太多起鸡皮疙瘩的观点,说一些人云亦云的诸如构建信用社会和打击电信犯罪以及更好的开展电信业务等等不痛不痒的话儿,没有任何实质的内容。

  本质上,手机实名制仅仅是“对君子不对小人”的做法,对于实名制诸多美好的愿景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很有一些异想天开的烂漫。

  根据媒体报道,工信部的要求,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从2010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第二阶段是以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相关法律出台为依据,完成未实名登记老用户的补登工作。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将依据“依法推进,鼓励引导”的原则。

  在工信部的通知中,依“法”推进的“法”是什么法?是《电信法》是《消费者保护法》还是传说中没有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希望能够有更多的细则被披露。

  为什么说手机实名制是霸王条款?

  可以先看看什么是霸王条款,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而手机实名制的出台就是因为人民对于电信行业的种种乱局深恶痛绝,垃圾短信诈骗信息吸费电话等等层出不穷,并且没有看到明显的改善的情况,于是手机实名制在体制内的呼声日高并且推动其实施。

  也就是说,相关部门认为,电信业存在的种种问题是因为手机没有实行实名制的原因,也是他们借此推卸自身责任的做法——这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面对诸多电信行业的乱象,消费者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当几亿的个人信息被明码标价买卖,消费者虽然可以怀疑诸如运营商等强势垄断机构,但是别无他法应对。

  电信企业处于垄断地位,手机用户别无选择,而信息的不对称,更让消费者不知道何去何从。

  只是相关部门也要想想,如果手机实名制真的实施了,可是诸多乱象依然存在,到时候应该如何解释?

  这并不是个人的疑惑,而是多数人的怀疑。根据一项网络调查显示,近八成用户认为手机实名制不能或只能部分解决垃圾短信和信息欺诈等问题。

  手机实名制是霸王条款,还来自于这个制度仅仅是针对个体的,而没有一整套的针对政府、运营商、商业机构等等的约束和规范个人信息。

  手机实名制的前提应该是个人信息和隐私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无论是政府机构、运营商,还是诸如银行、保险公司、商家等等都应该被强制要求对于他们掌握的个人信息进行充分的保密和保护。

  也就是说,所有能够有机会收集个人信息的渠道,都应该成被约束的对象。

  只有这样,手机实名制才可以被排除霸王条款的可能性。

  针对个人的手机实名制是霸王条款,而只有在充分的保护个人信息基础上的实名制才是我们需要的“良法”。

  如果没有“良法”出台以及被严格执行,手机实名制就是让我们的个人信息被更好的“出卖”罢了。

  我们确实不能要求解决所有存在的问题,垃圾短信诈骗信息吸费电话;但是我们应该做到防止个人信息通过运营商保险公司各种商家泄露出去,成为某些人以及机构敛财的工具;某些人和机构不仅仅是不法分子……

  霸王条款的结局早就注定。试图通过手机实名制改善整个社会的诚信的愿望很美好,不过只能是一笑了之。

  银行早就实名制了,该有的问题也从没消失,手机实名制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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