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遭打击 IT产业链受损
作者:赵福军
来源:ChinaByte
2005-10-19 10:25
盗版对于版权人来说痛恨由来已久,例如传统的音乐唱片影视制作厂商、软件开发商、游戏开发(运营商)等,尤其是随着商业营销的进一步网络化、互联网化,各类网络盗版正借助着BT、eDonkey等P2P软件疯狂扩展,对于他们而言,每年大量的利润因为各类盗版而流失,仅以软件产业为例,据商业软件联盟BSA出炉的研究报告统计,2004年全球PC机上安装的软件中盗版的比例为35%,这虽比2003年的36%减少了1个百分点。然而软件盗版造成的损失却从290亿美元上升到了330亿美元。于是经过厂商的游说与全球一体化开放压力的增大,各国政府对盗版尤其是网络盗版的步伐和力度也在加大。
中央宣传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一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专项行动。据称这次专项治理是继中央宣传部等八部委组织“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夏季行动”之后,又一次打击侵权盗版的重要举措,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这次行动也是迄今为止我国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一次专项治理。
据悉这次行动的重点是打击各种形式的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具体包括违法侵权传播他人作品及音像制品、提供非法影音文件下载、三无网站(未经登记或者备案的网站、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登记或者备案的网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网站和经版权部门认定专门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网站)、违法提供互联网接入的ISP、各类网络盗版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违法行为当然需要给予打击,但IT产业界更关注的是这次打击和治理会对整个IT相关产业链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尤其是会产生什么样的负面影响?是否会对看似繁荣的IT网络产业造成重创?笔者认为从这次细分整顿上看,至少会对以下几个产业环节冲击。
一、门户网站会因为内容侵权和合法限制而变得不再象从前无所不包的门户。
传统的门户之所以能够成为门户,无非是因为其能够依靠众多的编辑及时的更新和提供大量的免费信息给处于“饥渴”状态的网民,然而这些信息却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看似完整庞大的网络内容采编队伍实质上无法与传统的传媒编辑记者相抗衡,尤其是未并取得应有的法律地位和独家采编发布权限,这一点在最近出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给予了再次强调;其次,门户大量存在的信息内容从本质上说是存在法律瑕疵的内容,要么未经过授权而任意转载,要么即使经过了授权转载也未给予作者应有的著作权报酬;最后,门户网站之间即使有相互约定的转载协议,但是却并不能合理的对抗原作者,无法免除应该承担的著作权义务,而这一点在当今的网络门户之间授权转载方面却依旧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这些都会让传统的门户在法律的治理下免得面目全非。
二、网络搜索站点与影音文件下载站点将受到重创,逐渐走向规范经营。
网络搜索虽然仅仅提供一个路径,但是如果指向的是违法侵权的内容,仍然难逃扩大辅助侵权的故意,最近百度因为提供MP3音乐文件下载路径服务而被法律一审判决败诉就是最好的明证。如果这一司法判例能够最终认定的话,则国内的网络搜索提供商的业务来源和流量都将受到重创,必须寻求新的赢利增值服务内容来填补赢利空缺,否则就可能面临经营业绩上的被动,甚至被投资者踢局。而对于直接提供影音文件下载的站点,尤其国内现今的站点基本都未经过版权所有人合法授权,更是打击的重点所在,因为其行为基本属于盗播的范畴,最近湖南电视台为了反击韩剧《大长今》被各地电视台和网站非法盗播就在其官方网站公布高达2万的悬赏金,而且据悉暗地的秘密取证工作也在进行,这都是在配合和抓住这次治理行动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三、个人网站数量将大大缩小,互联网世界将渗透如更多的物理权力。
当年的个人主页和各种花样繁多的个人站点曾经为中国互联网的繁荣和走向成熟立下了汗马功劳,特别是产生了手机之家、好123、265等这样成功商业化的个人站点。然而按照当今现行的网络法规,80%的个人站点都是存在着违法的地方,要么未按照经营性网站与非经营性网站的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要么擅自提供各类违法违规信息内容,例如提供网络色情服务、要么提供侵权违法的链接或下载服务,这次打击网络盗版的行动内容之一就是针对各类“三无”站点,必然会对个人网站造成冲击,一方面个人站点的数量将大大减少并逐步的走向规范,这点从上半年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站点的强制性备案的执行上就略见一斑;另一方传统物理世界的监管权利将逐步的侵入网络世界,网络实名制的提出和实践、对博客等WEB2.0服务监管的加强都在预示着网络世界并非虚拟,同样需要传统权力的渗入和干涉。
四、网络运营商尤其是ISP接入商的垄断姿态将得到改变,更加符合市场化经营。
网络运营商尤其是电信接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