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年底出炉 不限所有制类型
作者:吴文治
来源:北京商报
2010-11-03 07:40
未来3-5年,我国将培育50-70家电子商务“种子”企业,电子商务也将迎来行业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商务部昨日发布《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表示将加大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模式推广应用力度,并通过筛选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引导行业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示范企业的选取范围并不限制企业的所有制形式。
电子商务将建“种子队”
根据商务部的规划,未来3-5年,将有50-70家网络购物平台、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应用示范骨干企业,发挥其在创新商务模式、降低商务成本、整合商务资源、开拓市场、刺激消费、健全产业链、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先期示范企业通过各地商务部门申报、商务部专家评估、结果公示后,于今年12月底前公布确定。
2004年,在我国全面开放零售市场的前夜,商务部曾对20家大型内贸流通企业“国家队”进行资金政策的重点扶植。而在半年前,业内传出的消息是,商务部在草拟一份关于《支持传统商业企业进军电子商务》的文件,将成立专项资金对大型传统零售企业如北京王府井、上海联华、西单商场等予以支持,建立电子商务“国家队”。
记者注意到,此次商务部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申报企业范围并未限制企业的所有制类型,示范范围是已开通示范类型之一的电子商务平台、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这意味着作为电子商务行业主力部分的民营企业将有机会进入示范榜单,是否还意味着政府对电子商务行业的扶持思路出现了新的转变?
扶持政策将会陆续出台
“这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电子商务实验室主任王健认为,通过树立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可以规范和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据悉,此次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类较传统理念里“网络购物即电子商务”的范围有所扩大,分为以下三类:面向消费者的购物平台,面向企业间交易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仍以实体交易为主)。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委员荆林波分析商务部会陆续出台相关措施扶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他认为,商务部的支持方式将不仅限于资金支持,主要还是为电子商务发展营造一个宽松的市场发展环境。
王健也表示,随着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发展,电子商务的支持措施会陆续出台,比如地方政府资金支持、税务优惠和审批宽松等;配套公共服务体系亦会得到规范和发展,如交通运输和通讯服务等。但王健同时认为,商务部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支持在于政策层面,科技部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可能会更有实质意义,比如先进信息技术在电子商务行业的研发和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