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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指引促网银变局 专业版网银被看好

作者:李强 魏宗凯 来源:新闻晨报   2005-11-01 11:43
  “一号文”规定,银行网上支付个人资金每日累计额上限为5000元,单笔资金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不过,如果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通过银行的互联网办理个人电子支付业务的话,上述限制则可以豁免。据电子银行专业人士介绍,目前,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认证方式,只有网上银行的专业版才可以提供。

  据了解,国内银行的网上银行一般分大众版和专业版两种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30日向社会公布的《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以下简称“一号文”),引起了多方关注,沪上银行电子支付专家预测,“一号文”正式生效后,众多银行的网银业务将面临变局,银行和客户对专业版网上银行的依赖度将大增。

  而亿贝易趣和淘宝网则称受影响不大,对“一号文”持欢迎态度。

  淘宝网相关人士称,“一号文”对其出台内部监管细则可起到政策依据的作用。

  关于支付限额 网银专业版资金不受限

  据浦发银行电子银行部专家介绍,相对“一号文”,银行对于网银大众版的资金支付限额要求更加严格,一般每日累计网上支付金额上限仅3000元。由于目前个人电子支付金额通常在1000元以下,因而“一号文”的金额限定影响面不大。记者从亿贝易趣和淘宝网获悉,网上交易单笔超过千元的多是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手机等商品,所占比重甚少,因此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同时由于“一号文”对专业版的网上银行没有设限,因此预计将会促使更多用户申请专业版。

  关于差错处理 银行仍有保留意见

  目前,部分银行业内人士对“一号文”关于差错处理的规定有保留意见,他们认为,能否按照“一号文”的规定执行仍是未知,其中,由于相关法律条文的缺失,有关方面对网上支付相应责任的界定将存在相当难度。

  “一号文”规定,因银行自身系统、内控制度或为其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原因,造成电子支付指令无法按约定时间传递、传递不完整或被篡改,并造成客户损失的,银行应按约定予以赔偿。

  电子银行专家认为,“一号文”作为业务管理办法,指导意义大于指令意义。实际上,在发生差错时,各方仍要以法律为准,作为判断责任归属的依据。

  关于“第三方”规范 可能单独出台相关指引

  记者注意到,“一号文”的侧重点放在了银行与客户之间支付行为的规范上,而对各方关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非银行支付服务组织的行为监管则没有过多涉及。

  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谢众透露,央行对电子支付行为的监管与规范将分步落实,法规条文也将成熟一点,颁布一点。

  据悉,目前,央行正在着手研究电子支付过程中涉及到的虚拟电子货币、非银行支付服务组织(第三方)的电子支付业务规范等问题。

  “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非银行机构的具体监管措施,央行将继续讨论,很可能单独出台相关的指引。”谢众说。

  据知情人士透露,央行正在考虑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措施。其中一种手段是“第三方”要为沉淀资金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对“第三方”账户进行强制托管以及限制一定时期内的账户内资金存量等。

  关于支付清算准入 资金门槛将大幅提高

  记者昨天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与电子支付相关的另一部管理办法———《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由于争议较大,将至少推迟到年底颁布。该办法将界定支付清算行业的准入门槛。根据目前《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设立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金过高,企业不堪重负;但过低又有可能酿成很大的金融风险。”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对电子支付企业实行牌照制度的话,那些未能持有牌照的企业,就将面临被整合或收购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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