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只扇起互联网“混沌风暴”的蝴蝶
“关于网络业的下一个大创新(BIG THING)----如果以雅虎,谷歌和FACEBOOK这三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大创新为标准,5年内我们将看不到下一个BIG THING。雅虎模式的发展空间已经走到了尽头,谷歌的能量还远远没有发挥,而FACEBOOK确立的WEB2.0模式才刚刚起步,所以整个产业还没有下一个大创新所需要的条件与动力。KK判断创新性的方法是把创新分为四级:功能(FEATURE),产品,公司,平台。功能级创新,例如P2P和RSS,更多的是具体技术进步,影响范围有限。产品级创新,例如博客和C2C,比功能创新更完整,综合能力更强,但只是一个垂直领域的进步,不影响网络业全局。公司级创新,例如苹果,比较多地依赖个别天才,好的时候势不可挡,天才离去就轰然垮台。唯有平台级的创新才能有影响全局的力度和改变一切的深度,并且创造新的市场空间和长久的生命力。在KK看来,TWITTER只是一个产品级的创新,是以FACEBOOK为代表的WEB2.0平台的子系统。苹果只是一个公司级的创新,主要依赖STEVE JOBS的天才。至于GROUPON即所谓团购类服务,KK想了想说,它最多算个功能创新吧。”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对 创新 分级定义。非常的有启发,不愧是 KK ! 但我想稍补充几点我的个人观点:
1、P2P 我认为不仅仅是功能的创新,他其实有“平台”级的思想和潜力。如:Skype ,他底层用了 P2P的技术,这是功能创新,但他的传播、扩散、运营是达到平台级的。
2、对 APPLE 的评价很中肯,但分开看,Jobs 的去留,仅仅代表了他对 APPLE 的重要性,这属于“公司管理”范畴,只能说 JOBS 太天才,以至于董事会都的依赖他!就其 APPLE 整体的行为来看,他同时涉及了功能、产品和平台级的创新。
3、最近的一些“成爆发式增长”的平台案例,从 Facebook,Twitter 到 taobao (国内新浪围脖和开心网完全是抄袭的,只有 豆瓣 算是有些新意!),有两个核心:
A)是否充分利用了 人 与 人 之间的关系。
B)是否与捆进了“资金流”
作为 快鱼吃慢鱼 的互联网,如果不能利用 人与人 的这种 “链式反应”,做大的风险会高好几层。说白了,做互联网应用的,要深刻领悟 “传销” 的精髓。
KK 深谙互联网是“复杂系统的自我进化与内在矛盾”,下一只卷起互联网“混沌风暴”的 蝴蝶一定是善于“自我分裂”和“四两拨千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