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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终获“牌照” 成为第五媒体

来源:新浪博客   2010-12-29 08:41
  现在,几天不碰电脑的人有,但几天不用手机就会觉得不适应,手机给日常生活带来很大便利,人们现在已经离不开手机了。手机已经逐渐由单纯的通讯工具发展为媒体内容的主要载体之一,以它为代表的“第五媒体”的概念正在盛行,而12月份第五媒体发展论坛的举行,让手机成为继报纸、报纸、电视、PC互联网以外的“第五媒体”,手机终于获得了国家“牌照”。

  曾经大家还在热议,楼宇广告、户外广告等是否可称为“第五媒体”,现在终于有了定论,花落手机。手机什么时候有了媒体的功能呢?移动2.0论坛主席王利杰认为,手机出现的时候甚至到2000年开始普及的时候,一直都只是作为点对点的通讯工具,并没有被看成是一种媒体。当手机具备短信群发功能或者说该业务成为一种形态出现的时候,手机才真正开始媒体化。

  相比其它类媒体,“第五媒体”将服务功能、新闻功能、娱乐功能、经济功能集于一身,拥有受众广泛、传递及时、传播目标精准、低门槛等特性。

   受众广泛——第五媒体的受众是全部手机或使用无线网络的移动终端用户。第五媒体研究中心发布的《第五媒体行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0月底,中国手机用户规模已达8.43亿,手机网民数近3亿,以手机为载体的第五媒体已经覆盖了超过60%的人口。

 传播范围广——手机用户收到信息内容后,可以发布到自己的圈子中,而圈子中的其他用户收到信息内容后,又可以发布到自己的圈子中,信息的传播形式呈现网络式传播,传播效率呈几何倍数增长。

   传递及时——通过手机SNS和手机微博进行的用户自生内容传播,信息的传递更加具备及时性和即时性,随时产生内容,随时发布,随时传递到受众手中。

   目标精准——新媒体由于具有互动性,内容发布者有机会从用户行为挖掘用户的特征,从而可以将所传播的信息内容与目标用户进行匹配,并将定制化的内容传播给不同的受众群体。

  据《第五媒体行业发展报告》预计,到2015年,中国手机网民规模将达到10.6亿,渗透率接近77%。尽管发展前景远大,但仍有不少问题有待各方面合力解决。比如,隐私保护问题。第五媒体虽然给予了用户极大参与空间,但用户用的什么终端,浏览了哪些内容,几点几分来访问的,等等,通过技术手段都能监测到,所以一些“有心人”可能会拿这些去忽悠广告主,这其中就牵扯到用户隐私权的问题。此外,信息传播安全性、移动内容安全也不容忽视。

  想一想我们现在的生活:上班路上,打开手机阅读手机报;休息时间,登录手机关注朋友们的新动态;在开心与不开心时,掏出手机“织围脖”;甚至在睡前,也要在手机上看几章电子小说才能入睡……如今,人们是越来越离不开这个第五媒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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