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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 遇“陷”维权难

来源:绵阳日报   2011-03-21 11:25
  我是不会轻易相信人的,没想到还是被骗了。”日前,消费者张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讲述了一向谨慎的她网购被骗走800元的经历。

  网购相机800元“打水漂”

  张女士称,近日她在网络论坛上看到成都一家数码公司的广告帖,她点击网站链接后发现,该公司在网上挂有营业执照,相机种类齐全,实体店名、物品名称都放在网上显著位置。让人心动的是,相机价格普遍比市价便宜一半以上,而且比许多著名网店上的货物价格便宜。

  “一款行货相机价格为1600元,他们才卖800元。”张女士发现一款心仪已久的相机,立即拨打了公司电话,对方称其所售的是正规相机,且全国联保,价格便宜是因为进货渠道不同,并称如果在成都,可到某某路看实体店。张女士随即按要求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打了280元订金,并承诺货到后付清余款。

  第二天,一名自称送货员的人打来电话称人已经到绵阳,让张女士把余款打过去方便公司结账。可能是发觉张女士犹豫,送货员告诉张女士已经到人民公园附近给另一名客户送货,并告诉周围他看到的标志性建筑,哪里有个银行、哪里有个咖啡馆,说得完全相符。而且对方还让“客户”打电话给张女士确认自己确实在绵阳。“客户”口音是绵阳的,用的号码也是绵阳的。于是,张女士按送货员要求付了余款。

  送货员迟迟不见,张女士打电话询问,对方让她再打1000元“送货人员安全保证金”过去,张女士这才感觉出了问题。当张女士要求退款时,对方借故推托。随后,她发现送货员电话再无法打通,网站依然能打开,客户电话一直忙。她拨打了成都的号码百事通查询该公司,得到的答复却是该公司暂时没有登记。

  资深购物者也被设“陷”

  周杰已有三年半的网购经历,淘了很多“好宝贝”。他告诉记者,现在网上支付交易系统较为完善,在家“逛商店”,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内比价比货,也可以买到绵阳难以买到的商品。他一般上著名的购物网站,选择信誉指数高,顾客评价好的网店,是不少网店的“回头客”。

  不过,近几日周杰也中了“招”。他花2888元在网上购买了一款笔记本电脑。货物送上门时,他清点东西齐全就签收了。他对电脑价格和质量都较为满意,但仔细观察发现数码伴侣不是双方事先约定的品牌。经过与店家沟通后,卖方表示可能是双方沟通误会,可以调换,但往返邮寄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而且如果数码伴侣的包装拆开的话,要支付30元的“开拆费用”。周杰认为,既然是卖家失误,自己就不应承担任何调换邮寄费用,自己不拆包装无法发现问题。由于没有保存网上聊天记录,而且两品牌的价差不过50元,为减少麻烦,周杰只得自认倒霉。

  专家支招:网购需谨慎

  业内人士分析,和张女士一样,不少消费者在网购时,遇到“钓鱼”网站。由于这些网站“傍名牌”仿真度极高,网址与正规的交易平台只有细微的区别,页面风格也大致、甚至完全一样,消费者很容易中招。而如周杰一样,出于对诚信度高的网站和“金牌”卖家的信任,往往会忽视细节而出现问题。

  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在网购时,应选择正规、信誉好的网站和商家交易,约定应尽量详细,并保留各种交易记录。在网购过程中,消费者要仔细识别网上物品的真伪,把握购物的分寸,正确参与网购流程。其中包括:网购前核实,网购过程中,养成保留有关单据和凭证的习惯、约定尽量具体;在使用银行卡支付时,卡内金额不宜多放;用后及时更换密码,防止他人以不法手段盗用;网购中如果遇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

  另外,根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网购商品在取得商品7日内未开封的,可以无理由退货(但商品的保质期短于7日的除外),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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