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电子商务的四大诚信困局
在电子商务环境中,企业不再受地域、时间的限制,依托网络交易平台完成商务活动,企业间的交易效率得到明显提高。从电子商务的特点来看,“商务”是本质,“电子”是手段。伴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和交易量的大幅扩张,这一交易模式的局限性也日益凸显,其中,信用问题已成为制约B2B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
困局一:交易主体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与传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品交易模式不同,电子商务是一种虚拟化、非接触的商业经济活动。企业通过B2B网站寻找商机,完成交易的前提首先是充分了解商品和交易主体(企业)的信息。目前,国内大多数B2B网站的商品信息都非常全面,并按类别进行系统、详细、图文并茂式的划分。企业可以迅速、便捷地获得商品信息,包括产地、品种、等级、价格等。然而,B2B网站对商品的供货商,即交易主体的信息发布却并不充分。为避免交易风险,企业很可能需要付出时间甚至金钱,在线下了解交易主体的基本信息,因而严重影响了B2B交易效率。
困局二:网站对会员的信用认证缺乏权威与公正。当前,绝大多数B2B网站采用会员制发展模式,其主要收入来源仍是企业交纳的会员费。为保证交易安全,国内一些知名B2B网站开始尝试引入信用认证机制,为会员企业进行信用认证。然而,由网站自身开展的信用认证服务,其权威性和公正性很难保障。一方面,信用认证没有第三方中立机构参与,缺少监督力量,认证标准的制定随意性较大;另一方面,国内B2B网站竞争越来越激烈,尚未开展B2B业务的企业已成为各大网站争夺的目标,在以“信用”标准衡量企业去留时,“利”字当头的B2B网站很可能心存侥幸,准入不合格企业。综上,引入中立第三方机构合作进行信用认证,是B2B网站突破困局的有效途径。
困局三:信用认证不能多个网站通用。上文提到的信用认证,多与B2B网站自身的会员业务捆绑,企业通过了甲网站的信用认证,再去乙网站注册,认证结果并不被认可。目前,电子商务行业未形成标准化的认证机制,各大B2B网站间的认证结果不兼容、不共享、不通用,既提高成本,浪费资源,又增加了工作量,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信用建设。鉴于此,整个行业亟需有一个第三方平台来提供支撑,在确保B2B会员企业诚信度和透明度的同时,实现认证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困局四:电子商务信用认证的时效性弱。线上B2B电子商务平台用户既包括买家,也包括卖家,用户质量直接影响在线交易的成功率。与传统商务活动不同,B2B电子商务表现出信息量大、动态、实时的交易特点。但现实情况是,企业通过B2B网站提供的信用认证后,便可在约定期限内享受会员服务,即使中途企业的经营情况或信用状况发生变化,B2B网站运营商也很难察觉。可见,针对B2B电子商务的实时性特点,其信用档案也应严格具备时效性,并根据会员企业的变化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测,及时更新信用档案,确保B2B网络交易的安全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