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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冲动下单怎么办?冷静期内后悔来得及

来源:安徽商报   2011-04-22 11:33
  日前,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提出一套交易纠纷解决机制。

  【下单后可退单】

  规范原文: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

  案例:看见什么商品便宜,办公室职员小李总是忍不住下单,结果餐厅、KTV、影城的券团了不少,自己却没时间消费,这退也不能退,眼看着快要过期,小李只能转卖,卖不掉的就只能作废。

  解读:“冷静期”等于给了一剂后悔药,这项制度允许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若不想买了可以无理由退货。

  【卖家不赔平台赔】

  规范原文:鼓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卖家保证金”服务。

  案例:合肥市民姚乐花了1900元钱在淘宝网上买加菲猫,可收到时却变成了两只不值钱的土猫,但是身在上海的卖家怎么也不承认。

  解读:买卖双方发生纠纷以后,主要还是买家和卖家自己协商解决。但是如果找不到卖家,或者卖家拒不赔付,第三方交易平台就应先行赔付消费者。

  【有瑕疵要明说】

  规范原文: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对于存在瑕疵的商品应当给予充分的说明并通过图片显示。

  案例:合肥高新区的张小姐在淘宝上买了一条连衣裙,花了420元。可是没想到,寄到手里的和网页上模特身上的截然不同,不仅比图片上的短了一截,而且裙边还有一块跳纱了。

  解读:描述要与商品实物一致,若发现站内经营者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广告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打击网络“李鬼”】

  规范原文:平台经营者应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要求站内经营者,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

  案例:学生小耿花了一百多块钱在网上买了一双耐克运动鞋,当时卖家保证是同厂同材料生产的,可收到后小耿穿着去专柜比对,专柜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是仿冒品。

  解读:网络是高仿品的重灾区,对于一些没有经过授权销售品牌商品的卖家,或者销售假冒品牌的卖家,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适当的工作机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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