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用五个新规则优化社会媒体
让商人没有难做的生意,未来一切皆网络!电子商务渠道逐步将成为企业的标配。那么,就以标配而言,社会化营销是不是标配之一呢?众说纷纷!2010年,社会化媒体——微博快速发展,成为门户的标配。由此企业社会化营销再一次被推向风口浪尖。
经过互联网十年的发展,如果与4年前相比,你会发现,如今社会媒体有了一个主要的转变:就是“分享”。
当今的社会媒体优化(SMO)中已经有了一些新的规则。
规则一:从提高网站的可连接性到创造可供分享的内容。
以前,我们将工作重点放在网站的可连接性上,因为在当时,能否提高网站的流量取决于用户和网站内容的链接数量。如今,网站的内容涉及的不只是链接,还有其他许多方式,譬如“推荐”或“微博”,涉及的是创造可供分享的内容。网站的内容越好,越多的人愿意在他们的社交网络圈中分享这些内容,或许是采取“链接”方式,或许是“推荐”、“挖”、“分享”。
规则二:从方便“标注”和“书签”到方便大众分享。
紧接着第一点,关于“标注”和“书签”,现在只是许多传播方式中的两种。用户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譬如为自己的个人简介贴一个链接、插一段视频、发一个微博信息等。若是还像以前那样只局限于“标注”和“书签”方式,将不再有多大的意义。关于这一点执行的关键是:方便内容分享。一旦创作了可供分享的内容,要让用户能够“一键搞定”内容分享操作。
规则三:从奖励外部链接到奖励活动的参与者。
在2006年以前,大多数网络营销人员做的主要事情就是考虑如何提高外部链接。当时链接数统计(Technorati)是衡量网站及网站内容热门程度的一个标准,因此比起关注网站读者关系和网站流量,许多博客主更专注于博客的外部链接。而现在,更富有成效的是围绕“对话”和“用户互动”的网络活动。关于“用户互动”一词,源于在网站发帖子,或是发表意见,或是分享看法、讨论问题,这个词有许多定义,它在社交网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且在“用户互动”的过程中应该适当地运用“奖励”手段。
规则四:从到处散布内容到积极主动分享内容。
之前网商强调用各种方式制作并传播内容,譬如PDF、视频等,然后将它们上传到各个网站上。而现在人们强调的是以不同的方式“积极地”分享内容。新的规则中包括更多的分享方式,譬如制作幻灯片放到“幻灯片分享”(Slideshare)上,或是制作成文档放到“在线文档共享”(Scribd)上,还可以采用“微博”或者“RSS订阅”等方式。
规则五:从鼓励参与者混搭创作到仍然鼓励参与者混搭创作。
关于混搭这一点,CEBCC认为,不管是之前还是现在,都很重要。“混搭”(Mashup)概念是指人们在原始内容的基础上加入自己的创作。不管以后人们是否使用“混搭”这个词,总之这种方式仍会继续流行下去。对于社交网站而言,让人们参与到内容制作中,不仅仅是一种用户互动方式,同时能够优化内容。
网商做好社会化媒体营销的原则及关键问题
网商怎样做好社会化媒体营销呢?网商服务机构CEBCC经过研究认为企业要运用好社会化媒体营销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社会化营销不是一个独立的可以支撑起企业品牌塑造的渠道,只是一个借助和辅助手段。
第二,网络营销活动,简单易参与是王道。
第三,品牌诉求越聚焦越强大。
第四,内容为本、创意为先。
第五,内容互动与真实。
第六,后续延伸与线上线下结合。
第七,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社会化媒体营销。
社交媒体(Social Media),也称为社会化媒体。是人们彼此之间用来分享意见、见解、经验和观点的工具和平台,现阶段主要包括博客、微博客、论坛等等。近年来,社交媒体在互联网的沃土上蓬勃发展,爆发出令人眩目的能量。通过社交媒体的分享和评论、交流功能,在六维理论的基础上,企业可通过病毒式传播的手段,让产品、品牌、企业文化被更多的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