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消费无发票成潜规则
来源:楚天都市报
2011-06-16 11:38
团购时便宜,消费后发票难要。记者调查发现,相关商家拒绝给团购消费者开具发票的现象十分普遍。对此,税务部门称,如果商家拒绝提供发票,消费者可打电话投诉。
昨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在爽团网团购了品味厨坊套餐券,消费后,店家以“交税会亏本”为由拒绝开具发票。而其他正常消费的顾客却能拿到发票,李先生感觉被“区别对待”。
对此,商家称,一份原价115元的双人套餐只卖39元就已经亏本,再开发票还要交税,这个生意根本没法做。记者了解到,李先生是在团购网站购买了2元的券,再到实体店付了37元。
爽团网客服人员称,团购消费不提供发票是行业现象。记者随后询问了团购项目中的近10家餐厅,基本上都表示团购不能够提供发票。仙踪林餐厅负责人称,团购只是为了增加人流量和人气,“4折出售已不能保底,再开发票交税完全承受不了”。
记者在多家网购网站发现,多数团购都没有标明是否开具发票。24券客服称,大多数餐饮商家不会为客户开发票,也不会在网站上写明。至于原因,该客服闪烁其词。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团购任何产品,商家都要给顾客提供发票。工作人员建议称,商家拒绝提供发票,消费者可拨打12366热线投诉。业内人士提醒,索要发票前,消费者应分清购买产品的商家。如果团购网站只是为餐饮商家提供交易平台,那么消费者应向餐馆索要发票;如果团购网站自己买进商品,然后以团购形式卖出,那么团购网站就有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