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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诉陈晓违反离职协议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1-06-22 11:30
  因为对媒体“口无遮拦”,国美电器前董事局主席陈晓将不得不与老东家对簿公堂。记者昨日获悉,国美电器近日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合同违约对陈晓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国美电器践诺,陈晓遭其起诉。看来一个月前发生的陈晓抨击国美电器事件尚未结束。

  依据国美电器向媒体所发布的声明称,日前公司已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诉状,控告陈晓严重违反早前与公司所签订的协议约定,向某财经媒体记者发表对国美电器不真实或误导的言论。该报道于今年5月10日刊登,对国美电器的声誉及经营活动等造成了经济损失。

  国美电器董事会授权负责本次诉讼案件的执董邹晓春对外表示,此次起诉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事件起因源于5月10日的一篇报道。该报道称陈晓向报道作者表示,国美电器存在巨大财务漏洞、供应商不堪重负以及经营模式难以为继。受到陈晓言论的影响,5月11日,国美电器股价大幅下跌,开盘即跌2%,随后股价全天逐渐向下,最终报收于2.71港元,大跌3.56%。

  此后,国美电器于5月11日公告回应,表示陈晓已从今年3月10日起辞去国美董事会主席和执行董事职务,其离职后的任何陈述或观点都不能代表公司立场。公司甚至言辞称,“公司不会容忍陈晓在文章中所显示的行为以及任何其他关于公司的不实报道,并会采取应当手段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将明确保留涉及文章的所有权利。”

  此后陈晓和报道作者皆现身表态。陈晓更是表示自己做过国美的主席,现在仍是国美的股东,对国美有很深的感情,不会做对国美不利的事。但就如今国美电器已经正式提出诉讼之举来看,陈晓此前的表态未能取得国美电器方面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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