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团购很“坑爹” 伤不起的孩子请慎入
作者:唐红梅 孙田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2011-08-10 03:02
买东西“量大从优”,是大多数消费者都希望的,团购正是迎合了这种心理需求。但如果价位低了,商品质量和商家服务也跟着“缩水”,团购不仅会失去意义,甚至会让消费者很受伤。
8日,据市工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网络消费投诉共7起,其中6起均是投诉团购,包括宣传与实际不符、团购活动提前结束,团购券作废、商品质量和服务“缩水”等。
今年7月底,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公布了2011年上半年中国网络团购十大投诉案例,其中,无品牌的小网站成为团购投诉重点。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一名分析师曾表示,目前的监管体系不完善,且法律方面又是空白,让很多网站钻了空子。
这次团购不堪回首
吉林的陈女士来新疆旅游过多次,除欣赏美景外,葡萄干、大枣、巴旦木、杏干等新疆干果也让她折服,但因为最近的一次团购的失败经历,她不得不麻烦乌鲁木齐的一个朋友帮忙邮递一些干果。
陈女士通过一家团购网了解到乌市天山区的一家店面正在举行促销活动,其中一款大红枣原价每袋60多元,现价30多元还买三赠一”,陈女士购买了3包。
几天后,陈女士接到了货品后发现,不但个头远不如宣传上的大,连包装也很粗糙,让她大失所望,她在向网站的商家说明情况后,未得到解决,所以,陈女士就对该产品情况在网上做出了评价。
“没想到我评价之后,商家开始打电话骚扰我。”这一点让陈女士火气很大,最终还是通过拨打首府12315指挥中心电话才得到了解决。
如果说陈女士的遭遇是个个例,那么,家住新华南路的项女士的多次团购更是让人郁闷不已。
项女士说,她从去年开始尝试团购,一开始,确实让她尝到了甜头,并且迷上了团购。
“但是从今年开始,我发现团购变得不靠谱了。”项女士表示,用团购的餐饮券就餐发现,鱼汤中只见鱼头鱼尾,不见鱼身,或餐饮量少于正常菜量,最终只能重新花钱点菜;就餐前突然被告知团购券需提前预定,而一直到该券过期都未再预定上;还有些店面的服务员见到团购客户连态度都变得明显生硬或爱搭不理。
“设置这么多门槛不是更会失信于人吗?”在首府一家贸易公司上班的翁先生说,团购能在短短一年多时间中得到普及,足以说明受消费者的欢迎程度,所以希望能更规范地发展下去。
网站严把团购质量
团购质量把关,团购网起着重要的把关作用,8日,记者登录多家团购网站发现,其中大部分都向消费者承诺了“保障机制”,包括先行赔付、7天未消费退款、过期退款等。
“跟我们合作的每一个商家都是我们严格把关过的。”红山团团长靳学强表示,目前,该网与200多家商家合作,其中大部分是首府的知名企业,涉及餐饮、化妆品、小家电、服饰、日用百货等大众消费。
靳学强说,就拿餐饮来说,网站工作人员对每一家餐饮企业新推出的活动都要试吃,去了解餐品质量、服务等。同时,消费者购买商品后,该网站不会直接把钱全部转付给企业,而是在消费者消费完毕之后确定没有问题才全部转付。
“如果每一个商家被投诉的次数超过三五次,我们就会考虑是否继续跟他合作。”靳学强表示,对于类似美容达不到预期效果、就餐服务态度不好等投诉,不但消费者难以取证,网站方也不好核实情况,这是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
团一族团长助理黄知峰介绍,该团和每一家合作的企业都签订了协议,其中涉及“广告与实际商品不符”等约定将会按照实际情况承担相关责任等内容。
黄知峰说,如果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商家不予解决,且确实有问题,网站在核实后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然后再与商家解决。
“对团购网来说,商家和消费者都是我们的上帝。”首府才开业半年的一家团购网负责人已经感受到了压力,他认为,团购规范发展,商家诚信是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不“缩水”的关键。
消费提示
团购八项注意
乌鲁木齐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消费者在网络团购中合法权益受损时,可拨打12315投诉申诉举报电话。国家工商总局从2010年7月起力争在3年内建立起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平台,这意味着,工商部门将对网络经营交易行为监管巡查,还能在监管和处理举报投诉上,实现各省各地之间的跨区域协调配合、相互联动。
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时应注意:一要认真选择专业购物网站,核实该网站是否具有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二要选择信誉好的网上商店,了解该店铺的信誉度和商品的好评度;三要在选择商品时,一定要核对商品图片,有条件的还可以要求卖家提供实物,并可通过在线通讯工具与卖家沟通,保存好聊天记录;四要在交易前,认真阅读交易规则及附带条款,别被不合常理的低价所诱惑;五要选择较为安全的付款方式,不可现金转账支付;六要选择合适的送货方式;七要仔细验收商品,确定商品没有问题再完成支付操作;八要保存交易凭据及相关证据,以备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