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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谷歌式福利”来源于公司合法避税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2-08-24 02:05
 

  谷歌“福利之争”实质上是“美国梦”这个“大话题”的缩小版本。谷歌的几名创始人多是奥巴马和民主党的长期支持者,其“公司政治”接近“奥巴马模式”毫不足奇,更何况奥巴马举步维艰的“新政”,客观上也为“谷歌福利模式”提供了更多转嫁福利成本的“后门”。

  据福布斯杂志日前报道称,谷歌CPO拉兹洛·巴克在接受媒体访谈时不经意间透露,谷歌对去世员工提供特别的优厚福利,去世员工配偶、伴侣可支领半薪10年,其间其子女还能按月领取零用钱。此消息已得到谷歌发言人证实,称这项“死亡福利”并无年资限制,也就是说只要是谷歌员工几乎都有。巴克甚至表示,当年创始人之一谢尔盖·布林曾提出,给每个有子女员工提供一名“公费保姆”,但被其他创始人否决,否则福利会更好。

   “不经意”被披露的“红包”似乎越来越多:据说谷歌有自己的托儿所(这在80年代的中国不稀罕,在如今的北美可是超级福利了)。一位谷歌澳大利亚的公司发言人在被闻讯赶来的默多克系小报———澳大利亚《太阳先驱报》记者刨根问底时,半神秘半自豪地宣称,谷歌“并非只知道照顾死去的人,也知道怎样更好地照顾活着的人”,更多艳羡者则几乎争先恐后地指出,谷歌的高福利并非什么秘密,事实上《财富》杂志早就在“你最值得为之工作的100家公司”榜单中,把谷歌列为“最值得工作的第一家公司”,而CNN财经甚至曾评论称,谷歌公司给死去员工的福利,“比其它同类公司给活人的还多”。

  称赞这一做法者认为,这种优厚福利和谷歌“不作恶”、“善待员工”的传统企业文化相吻合,更难得的是,高福利并非成为“大户”后的一时兴起,而是在公司初创阶段就作出的决定。谷歌的这些福利,对并非福利国家的美国雇员而言,是极具吸引力的。

  一些支持者认为,“谷歌式福利”最大的优点,是不计较享受者的年资,也就是说,不管这名谷歌员工是资深雇员,还是刚入行不久的菜鸟,其所能享受的“谷歌式福利”是相似的。要知道最需要福利保障的并非积蓄丰厚的资深员工,而是刚踏入工作岗位,或结婚生子不久的中青年员工,但在一般公司的保险、福利体系中,这些最需要福利保障的员工,恰是最缺乏这类保障的一群人,不管谷歌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至少其思路是值得借鉴的。

  但不以为然,甚至泼冷水者也不在少数。

  福克斯财经是较早报道“谷歌式福利”的传媒之一,在这家传统上右倾的传媒网站的留言簿上,对“谷歌式福利”冷嘲热讽者为数不少。有人指,谷歌是“伪善者”,他们在世界各地大谈民主,却在公司内部大搞专制———谷歌三个创始人拥有绝对话语权,且这些福利、工资都是保密的,所谓的“谷歌福利”黑幕太多, “谁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即便真有此事,岂不会让人感到“仁慈的独裁比吝啬的民主更实惠”?这不恰好跟谷歌一向推崇的价值观背道而驰么?也有人举出希腊破产的例子,指出“大锅饭式的高福利只能豢养懒汉”,经营形势节节向上时皆大欢喜,一旦形势逆转,“高福利”和“大锅饭”就成为公司背不得、又扔不掉的沉重包袱,最终把公司和雇员一起拖入深渊。事实上,包括“休息室美食”、“特殊医疗津贴”在内,许多如今人们艳羡不已的“谷歌式福利”,王安电脑、雅虎等许多盛极一时的公司都曾采用过,如今却多成了明日黄花。

  更让人生疑的,是这笔钱究竟从何而来?

  和许多人想象中不同的是,大多数硅谷型企业在起步和成长阶段并不富裕,往往需要靠外来资金注入,才能维系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即便已获得市场成功的这类企业,因成长性太强,资金需求量太大,也不得不“富日子当穷日子过”,更多以期权、年终分红、高额提成等“许愿型分配”、而非底薪、福利等“收入型分配”满足雇员收入愿望,用公司前景、成长性,而非“铁饭碗”来吸附员工。全球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苹果公司利润丰厚,库克接班之前,一直吝啬得不愿给股东分红,奥妙正在于此。谷歌声势虽盛,论吸金能力,较苹果还逊色一筹,他们哪来的钱,去维持一个受益人据称多达三万余、“见者有份”、近乎大锅饭的“谷歌式福利”?

  谷歌方面、或率先独家披露“死亡福利”的福布斯方面均对此语焉不详。但另一些人却透露了不少细节。

  如税务律师罗伯特.W.伍德就在自己博客上撰文指出,谷歌的“慷慨解囊”其实几乎不用额外花什么钱,因为《美国联邦税法》第79条规定,如果雇主承担5万美元/年以下的长期寿险,则国税局将会给雇主以相应的税务豁免,不仅如此,在社保、医保税收等方面也有相应优惠,IRSPublication15-B的第14页对此有详细说明。简单地说,谷歌给员工高福利,国税局则因此给谷歌高回报,照此计算,谷歌的“慷慨”其实大部分被巧妙转嫁给了公共税收,也就是说,美国纳税人成了谷歌“高福利”的真正埋单者。

  亚特兰大是谷歌在美国重要的办公地点之一,该地的《亚特兰大宪法日报》网站上,一些知情者纷纷吐槽。有人称,谷歌的高福利是以低工资、低派股为代价换来的,同样性质的工作,谷歌员工的薪资标准只有微软员工的1/3左右,而低工资、高福利,已成为许多公司“合法避税”的“独门绝技”。

  世上任何事,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美国是工业化国家中唯一的非福利国家,社会的主流思潮,是崇尚“低税收、低福利、高分配、高薪资”,主张福利以商业保险为主,应鼓励员工通过个人奋斗,获得更多收入和回报,而非由政府先抽取大比例税收,再用福利形式抽肥补瘦,贴补中低收入者。近年来由于就业形势和经济前景恶化,加上奥巴马政府提倡“全民医保”,究竟是“加税加福利”,还是维持如今的“低福利低税收”,便成了关乎“美国梦”的严肃话题。

  谷歌“福利之争”实质上是“美国梦”这个“大话题”的缩小版本:公司是应该提供更高的激励性业绩薪资、股权和分红,以鼓励优秀员工,同时降低“人人有份”的基本薪资和福利,还是应该反其道而行之,降低绩效报酬,换之以更周到的福利,成为每个公司经营者和员工面前难以回避的选项。谷歌的几名创始人多是奥巴马和民主党的长期支持者,其“公司政治”接近“奥巴马模式”毫不足奇,更何况奥巴马举步维艰的“新政”,客观上也为“谷歌福利模式”提供了更多转嫁福利成本的“后门”。

  当然,“既有高福利、又有高绩效”是大多数员工最理想的选项。可事实证明,这种两全其美是任何国家、任何公司都不可能永远做到的———哪怕谷歌这样的公司,或欧盟这样自诩“全球第一大经济体”的庞然大物,也依然不行。

  陶短房(知名专栏作家,国际政治、经济评论人,旅居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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