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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营销,如何更有效?

作者:张志远 来源:   2010-07-26 02:16
 音乐营销,就是以音乐为手段的营销,利用音乐来加强品牌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交流,促进品牌与消费者建立更紧密的关系。音乐营销建立在病毒营销、事件营销、主题活动等基础上的整合营销传播体系。

  决定音乐营销成败的两大关键点

  1、是否和品牌结合,想起音乐或明星就能关联到品牌;

  2、是否用户之间自发性的病毒传播。

  失败的音乐营销1:音乐不能和品牌结合,用户想起音乐或明星关联不到品牌。

  失败的音乐营销是品牌内涵和音乐内涵没有关联。品牌是品牌,音乐是音乐,没有产生化学反应,只是物理捆绑在一起。在营销过程中,消费者没有记住品牌,只记住了明星。在营销活动以后,没有产生真正的威力——病毒式互动传播,和用户对品牌深度的体验。

  造成这种失败原因的是,企业或广告公司只是简单地把音乐营销当成一个事件营销来对待,所以在制定音乐营销策略的时候,没有用好音乐营销,只是停留在借用明星或赞助活动来造势的局限上。

  音乐营销=音乐+营销。企业懂营销但不懂音乐,造成有营销但没有音乐,消费者只记住了音乐(或明星)但记不住品牌。

  音乐是有性格的,明星也是有属性的。企业寻找明星做代言是因为明星的特点和企业的品牌特点相匹配。但是现在的一个明星同时往往会代言很多品牌,比如周杰伦光饮料就代言了雪碧、伊利优酸乳、优乐美奶茶等品牌。你想到周杰伦会想起来以上哪个品牌?所以如果没有更深层次的、更有说服力的关联度,这就会给消费者造成困扰和混淆。

  在音乐营销方面,需要企业把音乐的DNA属性与品牌属性,根据音乐心理学和消费者心理学等方式有机关联起来,让用户真正听到音乐或看到代言人就想到该品牌。如果不遵照音乐心理学来选择关联的歌曲和明星,请明星代言人是没有用的,只能解决品牌的知名度(并且这个作用越来越弱),仍然解决不了消费者购买的理由。现在的年轻消费者是有个性的,他们也需要有个性的品牌。

  失败的音乐营销2:用户之间没有形成自发性的病毒传播

  音乐营销分音乐营销战术和音乐营销战略。

  音乐营销战术是短期事件营销。就是抓住一个机会赞助一场演唱会,或者请个明星来演出。这样模式其实只是把音乐营销当做一个事件营销,只是眼球经济,没有产生更深度的认同。这样就大大浪费了音乐营销的价值。音乐营销的确是一场事件营销,但是绝对不仅仅是事件营销,还包括病毒营销、互动营销等综合传播体系。音乐营销的作用是与消费者建立深度关系。如果企业单纯为了品牌在面板上出现,或者主持人口播种附带提及,这种营销不作也罢。

  音乐营销战略就是企业长期性采用音乐作为营销主题。例如请歌手代言,广告歌。这个很常见。成功的音乐营销一定是低投入(相对)、高回报,用户产生深度共鸣,并产生病毒性传播。如果你的音乐营销师高投入、高回报,则仍旧属于传统广告轰炸的旧模式。只要没有形成病毒传播,缺乏互动性,缺乏渗透性,缺乏与用户的感情深度沟通,就不是成功的音乐营销,这样的音乐营销是一种严重的浪费,跟在肥皂剧后面插播广告的效果是一样的。

  音乐营销的经典案例就是05年的超女选秀。湖南卫视和蒙牛酸酸乳达到了双赢。其成功之处就符合了品牌关联和病毒营销这两点。首先艺人有亮点和个性,艺人的个性与企业关联,艺人的后续广告代言,引发风潮。最重要的是引起了病毒营销,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关注。而其他卫视和企业赞助的失败就是不符合这两点,或只具备其中之一。空有音乐营销战略,做选秀活动,却没有走红的艺人、没有亮点,艺人个性与品牌没有关联,自然也没有后续。所以,同样的营销资源(电视平台和企业赞助),但是具体操作方面的执行的差异,效果会差10倍以上。

  所以,莫把音乐营销当成事件营销。仅仅是赞助一场演唱会很容易,关键是演唱会完了以后能形成病毒营销。步步高的音乐营销只是高空轰炸,还没有做到给用户提供病毒传播的土壤和气候等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建立一套完善的音乐营销体系是音乐营销的首要条件。这个体系主要包括两点,把品牌与音乐(明星)关联在一起的科学理论,让品牌属性和明星属性以及音乐属性化学关联到一起,以及如何设计出能引发病毒营销的音乐产品和具体步骤。

  引爆流行的三大要素

  对于流行现象的传播,《引爆流行》一书指出会有3个共性特征:感染性、小变化大后果、突发性而非渐进性,并在对此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引爆流行的三大要素是:关键人物法则(The Law of Few)、附着力因素(Stickness Factor)法则和环境威力(Power of Context)法则。

  一、关键人物法则

  当任何一场流行时尚到来时,总能发现几个非常关键的人物,他能够最高效快速地将信息在一定范围内散播开来。这一批人往往是技术狂热者和高瞻远瞩者,他们愿意并且有能力尝试新产品/新服务。关键人物可分为三类人:有传播信息的“联系员”、提供信息的“内行”、说服别人接受信息的“推销员”。

  当年超女的走红就是这样。每个超女最开始都有第一批核心的歌迷,零星地分布在每个城市里面,然后由这一批最关键的人物组织在当地的街头拉票,并通过贴吧论坛等组织活动和投票。粉丝的数量才有组织有步骤的迅速增长,而不是无序的偶发的增长。

  歌曲的走红也一样,需要利用关键人物,一般的是核心的粉丝和音乐爱好者。所以要从人群中找出这些关键人物,利用他们来传播歌曲。唱片公司在各大媒体打榜的作用也仅仅是打动第一批关键人物,歌曲以后能不能火,全在于这些第一批人用口碑来互相病毒性传播。歌曲在内地的走红并不是中心城市向中小城镇的辐射,而是像超女粉丝一样,从各地的病毒散发点向外扩散,然后各省各城市的点呈网状连接起来。

  二、附着力因素法则

  个别人物法则揭示的是人们传播信息的行为,而附着力法则阐述了被传播信息的本身特征。在同等条件下,附着力越高的信息引爆流行的可能性越大。一个附着力高的信息,不但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更重要的是,它能影响人的行动。例如超女粉丝。

  在商业信息泛滥的今天,受众对信息天生具有抗拒心理,削弱了信息的附着力。如果能够针对特定受众寻找合适的信息渠道,通过巧妙的包装,降低受众的戒备心理,就可以有效地提高信息的附着力。

  从附着力因素法则我们可以领会到,歌曲宣传要巧妙,在媒体已经被分散的情况下,并不是砸广告就能出来,需要多种巧妙的方式。很多大唱片公司宣传时做户外广告牌、电视广告等强势手段,在中国内地行不通。中国是城乡差异很明显的二元社会结构,城市和农村相当于是两个国家、两个世界。我们一般理解流行,想到的是中心城市辐射到二三线城市和农村。其实大部分的歌曲的走红不是这样,而是农村包围城市。在中国,人的流通大多是农村向城市里涌进,去打工和做生意;而很少有大城市人向小城市或农村涌进的。

  音乐营销中的品牌与广告歌曲的附着力因素也是如此,也必须巧妙包装,品牌和音乐有较高的附着力。这样才能让品牌追随音乐广泛传播。

  三、环境威力法则

  环境威力法则,是指消费者深受自己周围环境和周围人格的影响。环境法则强调发起流行的环境极端重要。这里面主要分 “破窗理论”和“150法则”两部分。

  破窗理论:该理论认为,犯罪是可以传染的,它可以由一扇破窗户蔓延到整个社会。如果我们及时地采取措施,将被打破了的窗户修好,这种可怕的后果就不会出现。

  150法则进一步指出,群体环境的影响力并不是无止境的,它存在一个极限数量——150.因为受“社会通路容量”制约,人类大脑只能处理大约150人左右的群体关系。当一个“群体”的活跃人数超过了150人时,群体对成员的影响力开始下降。

  初始关键人物是可管理的,他们人数有限。初期可以利用QQ群等,每个QQ群一百个人(接近150人)。这样通过可管理的口碑营销,企业可以跨越早期市场和主流市场之间的鸿沟,引爆流行。以后,各地的歌迷会也要控制150人的比例,这样才能获得最佳口碑传播效果。

  引爆流行的三大要素,是品牌进行音乐营销所必备的条件。品牌的走红就跟流行音乐的走红是一个道理,也遵循同样的体系。企业要根据以上法则设计病毒传播的音乐来进行搭载,并要在执行过程中按照引爆流行的要素进行设定,达到让品牌随音乐一起迅速传播的目的。

  如何打造具备走红基因的广告歌曲

  音乐营销中的音乐因素的走红基因同流行音乐的走红基因类似,遵守同样的规则,所以可以参照流行音乐的走红基因,来制作走红基因的广告歌曲,这样才能引发病毒传播。写广告歌也是有很高的技术含量的,在制作广告歌曲的时候,要像打造走红歌曲一样,打造具备走红基因的主题歌曲,来进行病毒营销。这样效果更持久,有时候品牌或产品没了,音乐还在,例如太阳神、燕舞等。走红的广告歌对品牌的传播,要比不能走红的广告歌曲效果强一万倍。

  流行歌曲的走红不是偶然现象,也不是因为花大量的宣传费轰炸出来,而是因为歌曲本身具备走红基因。我研究了从1984年到2008年20多年来每年最走红的十大金曲。发现除了这些走红歌曲有一些共同的规律在里面。除了外在的原因。我把他们分解成了几十个元素,这就是音乐走红的基因,就好比潘多拉的分析用户行为一样,我也从编曲、音色、演唱声音、歌手风格等因素来组成一个评判体系。

  走红歌曲是计算出来的,按照配料生产的,里面设计了各种走红的因素融合进里面,是历尽心血的。这跟自古以来音乐大师们所描述的不一样。他们会向你说,好音乐都是大师们突然在某个风清月明的夜晚突发灵感,神来一笔抒发出来的艺术作品。实际上,好的音乐是依靠理性的设计而制作出来的,比如作一首让人哭的音乐,需要用几个音程的和弦,需要什么样的音色的乐器,人需要什么样的唱腔?所有的设计过程都是理性的,但是出来的东西却是很感性的。就像麦当劳一样,里面并没有一个一级厨师,但是麦当劳成功之处就是把流程细化:薯条切成几块,洒多少盐,油要多少度,炸几分几秒,等等,全部分解成一段一段。这样全世界各地都能保证一个品质,麦当劳可以快速地复制到世界各地。

  音乐走红基因除了音乐本身元素以外,还跟消费者心理学有关系。

  首先,每个国家的人都有每个国家传统的旋律偏好,受众从小就习惯了这个口味。以调式来说,中国人习惯五声调式,日本也有自己的调式,每个国家的人民从小就受自己的调式熏陶,因此一些音乐环境里的人群会喜好某一种音程走势,喜好某一种旋律曲线。跟菜系一样,习惯川味的就不容易吃习惯其他口味的菜系。

  其次,中国式一个典型二元的社会,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一线大城市的年轻人和国外部分接轨,但是广大三线城市和农村音乐爱好者的口味还停留在十几年前,喜欢简单上口的口水歌。很多人不明白这个差异化,总觉得这些人品位差。其实,决定“高雅”与“通俗”的关键是一个音乐心理学的问题——人的审美听知觉能力发展的问题。正如人的肌肉力量与思维能力一样,人的感知能力并非与生俱来,它有一个发展过程。

  另外,一种性格的人会喜欢某一种情绪的歌曲类型,有人性格安静,有的人暴躁。性格安静的人也相对喜欢安静的歌曲风格。有的口味重,就感觉安静的音乐没劲,触动不了自己的神经,所以喜欢摇滚。所以音乐也有不同的风格:通俗、美声,摇滚、爵士、布鲁斯、HIP-HOP等等。

  而广告歌曲同其他商品一样,其运营流程也应该是:先发现消费者对一种音乐类型的喜好需求,然后根据这个需求来生产歌曲类型,并根据这个需求的人数来判断其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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