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经营管理 > 企业管理 > 支付宝股权转让谈判达成协议

支付宝股权转让谈判达成协议

来源:一财网   2011-08-01 12:25
    近日,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正式签署协议。协议明确,支付宝将继续为阿里巴巴集团及其包括淘宝在内的相关公司提供服务,阿里巴巴集团也将获得支付宝的控股公司给予的合理经济回报。

  协议规定,阿里巴巴将许可支付宝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所需要的知识产权,提供有关软件技术服务。支付宝公司将会支付知识产权许可费用和软件技术服务费给阿里巴巴,该项费用为支付宝及其子公司税前利润的49.9%。当支付宝或者其控股公司上市或发生其他变现事宜后,将不再需要支付上述费用。

  此外,支付宝的控股公司承诺,在上市时予以阿里巴巴集团一次性的现金回报。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37.5%(以IPO价为准),回报额将不低于20亿美元,且不超过60亿美元。

  新闻稿称,这一决议符合在谈判开始时阿里巴巴集团、日本软银和美国雅虎三方间达成的两大原则:即确保支付宝和淘宝的关系结构可以维持淘宝的价值,从而确保阿里巴巴集团的价值。同时,阿里巴巴集团将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

  新闻稿还援引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马云的话称,“在过去的几个月,我们和软银及雅虎一起进行了坦诚和积极的沟通,达成了一个兼顾各方利益的协议。这个协议对于阿里巴巴集团的所有员工、客户和股东们都是有利的。最重要的是,可以确保支付宝拥有牌照并且安全、健康、稳健地可持续发展。”

  今年5月11日晚间,雅虎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信息披露,其持有43%股份的阿里巴巴集团,已将支付宝的所有权转移到马云控制的一个新公司。雅虎在文件中称,重组旨在顺利获得一项重要的监管许可。5月12日,雅虎再次发表声明强调,公司是于3月31日获悉上述消息,此举并未通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也没有征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过,阿里巴巴5月13日发表声明称,公司董事会早在2009年7月就讨论并确认了支付宝股权转让事宜。

  随后,雅虎及阿里巴巴5月16日发表一条简短的联合声明称,阿里巴巴集团与其主要股东雅虎和软银正在并致力于推进谈判,以符合所有股东利益的方式,尽快解决当前关于支付宝的问题。软银和雅虎分别持有阿里巴巴集团约30%和约40%的股权。

  2011年5月26日,支付宝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被允许在中国从事相关支付业务。 
热点文章
  • 一比多网站:一比多一比多移动平台
  • 一比多咨询热线:13361975067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4088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7012688号 一比多(EBDoor) 版权所有 Copyright 1998-2018 EBDoor.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