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齐向东:不应绑架用户利益
来源:通信产业网
2011-08-08 12:49
经过十余年发展,中国互联网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互联网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也成为互联网业态中最引人关注焦点。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的一点,即是一些厂商为了追求商业利益,置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于不顾,以牺牲用户利益为代价抢占市场。例如,有的厂商凭借自身庞大的用户基础,采用默认勾选的方式进行交叉推广,众多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即下载了诸多并不需要的软件。
因此,规定中第十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客户端软件捆绑其他软件的,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提示用户,由用户主动选择是否安装或者使用,并提供独立的卸载或者关闭方式,且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非常必要。360公司倡议所有的互联网厂商切实做到尊重用户利益。厂商之间的竞争和争议,绝不能以牺牲用户的正常使用互联网服务为代价。具体到互联网终端软件,早在去年,360即倡议软件产品须遵守“两不一必须”的原则,即行为不越界、隐私不上传、操作必须明示用户,并自觉接受用户监督。
同时,互联网厂商应切实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能通过捆绑的方式,未经用户许可就在用户电脑上安装自己的软件。软件行为的“两不一必须”完全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规定精神。同时,市场竞争中,互联网企业间应尊重事实,互相监督,做良好的企业公民,公司之间有权互相监督。
360公司建议,互联网厂商之间的分歧和争议应尽量通过行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得到解决,有问题时互相沟通和及时汇报监管部门;无法达成共识的,应通过司法手段得到解决,而不应将用户卷入其中,甚至绑架用户利益。对于今天的互联网信息及软件服务,360公司认为,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用户利益至上,是互联网企业的基本生存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