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营销观察 > 营销技术 > 广告联盟:面向卖家的新推广渠道

广告联盟:面向卖家的新推广渠道

作者:薛珊 来源:   2011-10-24 10:20
  网络广告,在我们的潜意识里是只为卖家做,针对买家的一种宣传方式,其目的在于宣传卖家的产品以求尽可能扩大卖家在市场上的站点转化率、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销售量,这么想无可厚非,但是先入为主的这种观念却也局限了广告的未来发展道路,其实,广告也可以针对卖家做。(以电商为例,这里所谓的卖家可以说是电商行业的供货商,相信供货商也愿意有更多的渠道销售自己的产品,让自己的产品遍天下)

  我们一直把目光聚焦在如何扩大自己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如何提升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如何增加盈利规模上,简而言之,我们一直在想怎么卖,怎么卖的更好,却忽略了怎么买,怎么买的更划算更超值,你不妨想一想,如果进货的成本低了,即使盈利相同,但总体收入还是上去了。虽然大众电商一直有自己稳定的进货渠道,但发掘更多的供货商不仅能让自己多一份选择有备无患,也能更有信心经营好自己的小店。

  说到这你是否茅塞顿开了呢?

  近期最热门的淘宝事件正是因为中小卖家在盈利规模不变的基础上要承担更多的技术服务费而引发的“战争”,纵观直到目前的事态发展,淘宝一直在为了网络销售的更诚信更合法而努力,由此出台的新规正是他们努力的结果和目标,我们很理解也很期盼,但中小卖家的心痛我们却也并不是不理解,相对于淘宝大商家而言,淘宝小店铺的每日营业额可说是微乎其微,按淘宝对此次新规则服务费制定的标准解释算:像服装类商家,返还年费的标准是年销售额达到120万,折合下来每天需要3000元的销售额。但淘宝不只是为了大卖家开的,大卖家只是淘宝所有卖家中的一份子,并且不是大多数,如果大多数卖家日营业额能做到3000元以上也就不会有这次的“淘宝事件”。

  淘宝事件事实上只是淘宝和中小卖家在销售额不够付年费上的争论不休所引发,换个角度别再纠结赚得少,而去思考怎么赚得多,怎么赢得更多的消费者信赖获得更物美价廉的产品来源岂不更好?

  都说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两方争执虽然最终得利的是消费者(据笔者了解,近期不少淘宝店铺都打出诱人低价),但相信大众并不希望是这样的局面,并且目前这种局面也只是一时的,聪明的消费者也了解低价不会持续多久,只有双方达成一致消费者才能真正意义上的得到稳定长久的利益。当然我们也知道这个问题解决是迟早的,只是我们都希望越快越好。

  既然谈到从根本上提升中小卖家的盈利基础(进货渠道、价格),这里也就顺道说几种发掘更优质供货渠道的方法,大胆商家不妨一试:1.广告联盟;2.论坛;3.QQ群;4.博客;5.邮件;6.软文等等,以上推荐的都是价格适中的网络推广渠道,当然也有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大型门户网站等网络推广手段,但是相对于中小卖家还是前几种更划算,开销不至于太大对小店经营造成负担。
  • 一比多网站:一比多一比多移动平台
  • 一比多咨询热线:13361975067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4088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7012688号 一比多(EBDoor) 版权所有 Copyright 1998-2018 EBDoor.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