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销售税,犹如“定时炸弹”
作者:kevin LEE
来源:
2008-06-24 05:19
销售税一开始只与PPC搜索营销有关,但它关系到互联网税收政策的持续变革。我不知道,互联网今后是否仍将是零售渠道,在那儿数千万美国人可以不付销售税购买产品。互联网的增长已实际上已破坏了目录编制商的好事以及那些长期依赖于成本优势的人。
如果纽约对谷歌、雅虎和微软接受的媒体交易类型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可能会决定,那些加盟营销商、主流搜索引擎发行商支付一部分媒体费用。根据对纽约法律的解释,只有授权的销售才对法律有效。如果商人通过搜索引擎做生意,或是其它发行商在纽约有办公室(其中包括AOL、赫斯特、福克斯和纽约时报等)就被认为与纽约有关系,就需要支付相关的销售税。
不管你在那儿购买征税单,从技术上讲,你需要支付适当的销售税,因为你在那儿收集产品。很显然,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对于那些互联网商人特别是有重要零售商店的商人,这对他们来说具有很大的价格优势。亚马逊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
搜索营销社区极大地忽略了最近的新闻和活动,这些事件珔在极大地改变着纽约州的营销格局。许多互联网或是具有加盟营销计划的小型商人的反映是,从他们网站中临时取消任何基于加盟行销商,中断与纽约州的关系。但是,如果这些商人购买了以个任何一种媒体,他们就相同地下降到纽约州关联解释中:
——文本广告模式,文本广告可以在任何在纽约设有办事处的发行商中出现;——具有CPA的直接或是网络传送旗帜广告模式,旗帜广告可以在纽约州或是在纽约州设有办事处的任何发行商中出现。
——CPA或是电邮时事通讯或是电邮广告模式,时事通讯或是列表所有者在纽约州拥有办公处。
谷歌、雅虎和微软都有自己的计划,基于零售或批发CPA,向商人出售媒体。有一些商人认为纽约州法律允许文本链接广告,而不允许其它形式,但绝大多数的商人认为任何加盟活动都会触及法律。
当Overstock.com对纽约州法律进行分析后,提出了起诉,并终止了3400家纽约加盟营销。与小型和中型加盟企业不同,大型的商家不愿意切断与搜索引擎、大型发行商或是广告网络的联系,因为与中断在纽约的加盟营销商联系相比,中断与这些巨头的联系对其销售有巨大的影响。另外,一些加盟营销商开始向其它州发展业务,搜索引擎和主流媒体发行没不会放弃他们在纽约的办事处。